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
2016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,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,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(广告)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(豫办学[2016]503号)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:招生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第二条:认真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【2016】7号)的要求;严格执行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招办〔2016〕681号)文件规定。
第三条: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:学校全称: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
第五条:函授站名称: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直属函授站
第六条:办学性质:民办
第七条: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第八条:办学层次:专科
第九条:招生代码:6386
第十条:办学地点: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
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十一条:学院成立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、副组长由院长席青慧、书记郭林山担任,招生就业办公室、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,全面负责招生工作。
第十二条:院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成教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与指导,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
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
第十三条:2016年成人教育招生计划200人。招生专业如下:
层次 |
学习形式 |
专业名称 |
考试科类 |
学费 (元年) |
学制(年)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旅游管理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酒店管理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电子商务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市场营销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建筑工程管理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高职专科 |
函授 |
会计 |
文史类 |
1200 |
2.5 |
第五章 录取原则
第十四条:录取在河南省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规定。
第十五条:1、对所有进档考生,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,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2、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,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;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,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。
第十六条:新生入校后,学校将进行复查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,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,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七条: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。
第十八条: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:
咨询电话:0371—67822631 67822632 67789995
传 真: 0371—67789995
招生网址:http://www.zzvcct.com
地 址:郑州市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
邮 编:450042
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